2022年1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一则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陕西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要求,加快我省高质量发展步伐,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780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
(九)实施“551”企业数字化转型特派员行动。成立5个数字化特派员小分队,组织50名专家,服务100家企业,做好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鼓励企业“上云用数”。开展制造业“上云”企业星级评定,对当年获得省级认定的优秀星级“上云”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企业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按照投资额的15%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20个左右,每个奖励50万元。对两化融合项目按照投资额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通过贯标认证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一)加快智能化工厂建设。对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产线和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三级以上达标企业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二)推动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以实施“数字产业培育、平台经济发展、工业互联网发展、智能工厂建设、产业大脑建设”五大工程为抓手,壮大数字产品制造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