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余杭区信息服务产业财政资助与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平台,各有关企业:
根据《余杭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19〕82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申报2019年度信息经济企业标准化建设、资质升级、智慧应用等项目财政资助与奖励,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完成单位必须是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完成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
3.项目在余杭区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符合产业导向目录,并按规定已核准或备案;
4.申报单位已在浙江省经信委数据服务平台(地址:https://www.zjidb.com)注册,并按月填报相关数据;
5.企业参与政府智慧应用项目应为已完工项目,起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截止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
6.项目已获得同级财政资助(奖励)的,按就高不重复享受。
二、项目类型及奖励标准
(一)企业标准化建设项目:正式颁布的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三网融合、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中位列前五位的主要起草单位。
奖励标准:按照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等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二)企业资质升级项目及奖励标准:对通过计算机集成资质(CMMI)3级、4级、5级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30万元、60万元;对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资质(ITSS)三级、二级、一级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25万元;对通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三级、二级、一级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通过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云计算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17)、云隐私保护(ISO27018)等相关国际、国内权威机构认证的企业,每项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60万元。
(三)企业参与政府智慧应用项目:鼓励区内数字经济企业积极开拓区外市场,取得县处级以上的政府智慧应用项目(注:项目合同签订甲方需为县处级以上政府单位)。
奖励标准:按合同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组成。
基础材料:
1.余杭区信息服务产业财政资助与奖励项目申报表(附件1)
2.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可提供的项目用地(海域)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场地、用海租赁的请提供租赁证明,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其他证明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人员、设施等主要条件保障的资料(如项目组成员学历、专业、职务、承担工作及工作量、社保缴纳证明等);
6.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专项申报材料:
(一)企业标准化建设项目
1.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确认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资质升级项目
1.企业相关资质认证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企业参与政府智慧应用项目
1.项目合同书、发票及收款凭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镇街、平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申报,并认真做好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2.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送所属镇街、平台初审后交至余杭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610室,电子版发送到yuhanggongxin@126.com(各项申报材料需合并到一个Word或PDF文件中,顺序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3.企业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对查证企业申报材料不实的,五年内不得申报区财政各项资助、补助、奖励等,并予以通报。
4.其余事项根据《余杭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19〕82号)相关附则执行。
5.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0年3月16日